員工可以開除老|如果老闆有符合以下六個條件,那員工就可以開除老闆,還可以要資遣費。
目錄
開除老闆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 一、雇主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之意思表示,使勞工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 二、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對於勞工,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 三、契約所訂之工作,對於勞工健康有危害之虞,經通知雇主改善而無效果者。
- 四、雇主、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法定傳染病,對共同工作之勞工有傳染之虞,且重大危害其健康者。
- 五、雇主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或對於按件計酬之勞工不供給充分之工作者。
- 六、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
開除老闆黃金時間
契約的約定與好像損害權益時,30天內就要馬上處理,不然就會被當作正常,無法開除老闆。
勞工依前項第一款、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但雇主有前項第六款所定情形者,勞工得於知悉損害結果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老闆有處理不用被開除
- 雇主已將該代理人間之契約終止或患有法定傳染病者已經依衛生法規已接受治療時,勞工不得終止契約。
- 所以遇到事情發生雇主一定要積極處理
員工可以拿資遣費
依照新制或舊制去見計算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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