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特休有搞懂了嗎?

你的特休工資是多少呢?週年制 、曆年制 、學年制,3天7天10天?一次就搞清楚,特休加班是幾倍?特休假是由勞工自己安排的,企業是不能強迫的,就算有經營的需要有要與勞工協商,

特休的天數要如何算

  • 一、六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三日。
  • 二、一年以上二年未滿者,七日。
  • 三、二年以上三年未滿者,十日。
  • 四、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每年十四日。
  • 五、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每年十五日。
  • 六、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勞動基準法第38條

你的特休天數政府幫你算

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不管你是,週年制   曆年制   學年制   自行約定年度,用系統算準沒錯。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第 24 條

甚麼是週年制、曆年制、學年制

週年制:以勞工到職日起算,滿半年或每滿一週年之期間。

例:依照勞動基準法第38條規定,勞工於106年7月1日到職,107年1月1日仍在職,得於107年1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間請特別休假3天。嗣於107年7月1日仍在職,得於107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請特別休假7天。

曆年制: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期間。

例:如勞資雙方協商另行約定以「曆年制」給假,係採分別段給假者。
勞工於106年7月1日到職,如「勞資雙方經協商後,約定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期間給假」,且107年1月1日仍在職,得於107年1月1日至107年6月30日間請特別休假3天。嗣於107年7月1日仍在職,得約定自107年7月1日至108年6月30日止之特別休假7天,其部分日數按曆年比例享有3.5天(7×6/12=3.5)特別休假,併前開特別休假3天,於107年間勞工得享有6.5天(3+3.5=6.5)特別休假;其餘3.5天之特別休假於108年間併於原應自108年7月1日起之10天特別休假之部分曆年比例5天(10×6/12=5),108年該勞工則可享有特別休假8.5天(3.5+5=8.5);以此類推。

其他

事業單位與勞方約定之期間:學年度、會計年度或勞雇雙方約定年度之期間。

特休假是由誰來安排

  • 特休假是由勞工自己安排的。
  • 如果企業經營上需要,要與勞工協商。

延伸閱讀:工作規則的重要性

特休沒休完怎麼辦

  • 方法一::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 方法二::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

你的薪資條有合法嗎

每年的特休的天數與未休特休工資要載名在薪資條。

延伸閱讀:你的薪資明細都有算對嗎?

特休工資要如何計算

特休沒有放到假,那就是上班了。所以要給加班費喔,可以看一張圖搞懂五種加班費

勞資關系顧問關心您

請事假老闆可以拒絕你,但是特休是勞工決定的喔。

🔗本文引用:【勞資知識】搞懂你的特休權益,假期再也不迷糊

謝淮辰 顧問
謝淮辰 顧問

謝淮辰勞資關係顧問,2016年開始服務兩岸,中小企業的勞動管理,由最基本的符合法規、有效管理、控制成本到最終提高績效,陪伴無數企業走過,我深知這是一條長遠的道路,而我樂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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